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袋式除尘系统联动试车应具备的条件
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9-04-22 18:38

1.      联动试车领导小组成立。袋式除尘系统的联动试车由业主负责组成,工程承包单位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加。

2.      各设备的单机调试业以完成。

3.      管道和除尘器等装置内部已彻底清扫,确认不存在杂物。

4.      除尘器及管道安装结束,完成气密性检查。完成对袋式除尘器预涂粉及荧光粉检漏

5.      设备及烟道的保温基本完成。

6.      确认个阀门处于正常开启或关闭状态。

7.      所有梯子、平台、栏杆、护板的安装已完成。

8.      除尘器本体的入孔门,检修门均以关闭严密。

9.      除尘器监控系统正常(包括报警、保护和安全应急措施)

10.  压缩气体供应系统正常。

11.  引风机正常。

12.  施工现场清理完毕,防火和消防措施到位,电气照明能正常工作,设备和系统的接地完成。

13.  电气仪表软、硬件已完成调试和模拟调试,工作正常。

14.  通信设施完备,能正常使用。

15.  运行操作人员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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